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全省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甘财会﹝2016﹞9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矿区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为做好全省2016年度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14]15号)规定,现就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 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四)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因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3号)第三十条所列情形,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参加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报考人员),应性填报三门考试科目。每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三科连续考试,中间不安排休息。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上半年报名时间:4月11日至29日(节假日除外),考试时间为6月初(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务要求
1. 各级会计管理部门应坚持以以人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2. 各地应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等四项管理制度能通知)(甘财会[2014]47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 各地应在报名结束后的15日内将各科目报考人数、考试时间安排等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并将报名数据上传至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系统。
五、报名办法
(一)兰州市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具体报名办法由兰州市财政局制定。
(二)其他各市(州)报名按以下办法进行:
1.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会计网”(//www.gskjw.com.cn/),进入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后,选择报名点,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将尺寸为114x156、大小不超过15K的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至报名表格照片处进行保存。保存成功后,打印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当地财政部门缴纳费用并打印报名回执。
3.准考证打印在报名结束一个月后(注意网上通知),由考生自行登录“甘肃会计网”进行打印。
六、成绩公布及证书办理
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各科目应性通过,每科的合格成绩为60分,单科合格成绩不累计。
考试结束后,各市(州)应及时上报数据,并于3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应考人员可在“甘肃会计网”查询考试成绩、打印考试合格单。
考试成绩自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考试合格人员可携带成绩合格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及填好的《甘肃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当地政务大厅财政窗口)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科45元。
八、考试用书
本次考试采用根据财政部2014年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14〕13号)编写的考试辅导教材,报考人员可根据需要,自行订购辅导书籍。
甘肃省财政厅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