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方式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复试由各学院(研究院)负责组织。
1.初试
初试考试科目(共三门): ① 外国语; ② 业务课一:分为《人文社科基本素质》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社科基本文化素养和对问题的分析、判断、论述及表达能力)、《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和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各自的选拔要求,从中确定一门做为本专业的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上述《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选拔要求,分二类( A 、 B)设置相应的考试内容。 ③ 业务课二:学科基本知识科目,主要考核考生报考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以上考试科目的相关考试说明请参阅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站( //kszx.xmu.edu.cn )。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
①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②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地点:厦门大学(具体见准考证)。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1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复试
我校将于2016年4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2)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全校各院系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分两种,一种为初试完马上复试(3月下旬),一种为初试成绩出来后再复试 (2016年 4 月中下旬至 5 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3)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扩大考生入围复试的比例,给院系、专家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 60% ,进一步扩大院系、专家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
特别提示 : 经我校各院系选拔确定的 “硕博连读” 考生,须与统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公平竞争,学校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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