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3月16日9:00至3月18日18:00。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 综合
2016年3月19日下午14:00-16:00 专业
2016年4月1日,报考人员可到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看公示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并且于资格复审结束前2日通知招考部门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持相关材料,于2016年4月5日至4月8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在河北区教育局(河北区中山路205号)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复印件一份);
(5)由现工作单位或存档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015届和2016届毕业生验证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不用提供。但需要签订书,本人于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7)报考岗位要求的英语、计算机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8)学信网(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原件、复印件一份。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微课堂。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束3日后,参加面试的考生,可到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总成绩公示。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总成绩 = 笔试×50% + 面试×50%。
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终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