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除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外,其它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及地点。
①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
②面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
③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70%。主要考核报考者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成长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幼儿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国考科目《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专用教材,中公教育教师资格考试研究院编著,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版,下同),二者分值权重为3:7。
小学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国考科目《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和相应学科初中程度专业知识,三者分值权重为3:4:3。
中学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国考科目《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和相应学科高中程度专业知识,三者分值权重为3:4:3。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
(4)对职教中心汽修、车工、数控铣床和中式烹饪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二者分值权重为3:7。笔试考教师资格证国考科目《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二者分值权重为3:7),实际操作另行命题。
若经过招考依然未能完成职教中心汽修、车工、数控铣床和中式烹饪教师招聘计划,则将剩余的岗位纳入直接考核聘用范围。直接考核聘用的办法是,在未录用的相应岗位的报考者中择优遴选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应历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汽修、车工、数控铣床和中式烹饪专业高校毕业生(注:此为第二批次直接考核聘用,考核办法同第一批次,但此批次直接考核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录人员考试总成绩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