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办法
1.初试:
①考试时间:2016年3月26-27日;
②考试地点:深圳大学(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到学校确认考室位置);
③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全部为笔试,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所有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可查阅《深圳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④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zsb.szu.edu.cn/)查询(我校不另寄书面成绩通知)。
2.复试:
①考试时间:2016年4-5月(具体时间以复试前公布的复试规定为准);
②考试地点:以复试通知为准;
③复试名单: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的复试分数线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确定后,由学院负责通知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
④复试内容: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申请材料评估,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的程度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以及专业英语的水平;
⑤复试时交验的材料:a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b本科及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c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历认证报告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携带学生证);d考生学术资料(包括考生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复印件、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复印件、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至报考学院进行查验和评估;
⑥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有关复试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请留意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于复试前公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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