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鹤壁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鹤壁市森林公安局和鹤壁市监狱职位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于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上午8:00准时到鹤壁市人才市场(淇滨区嵩山路与黎阳路交叉口)门口集合。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执行(见附件3)。
四、有关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逾期未到者,即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
2.考生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不准携带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
3. 参加体能测评前,考生须认真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在体能测评中,10米X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每个测评项目结束后,考官向考生宣布测评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4.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体能测评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