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精神和《关于做好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5〕1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南充市司法系统的递补考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递补体检人员的确定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南充市公安系统、司法系统的考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执行。
体检时间
2016年1月15日。请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二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于2016年1月15日早上8:00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原市人事局)5楼公务员管理办公室(501室)报到。证件不齐者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