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8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执业护士资格或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学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5年12月28日在滁州市卫计委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550-3523002。
2、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资格证或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从滁州市卫计委网站下载填写。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6年1月9日携带身份证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范围:解剖、生理、病理、药理、护理学及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1月10日下午15:00-16: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考试次日在滁州市卫计委网站上公布。
2、面试
笔试成绩前12名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合成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合成成绩于面试后三日内在滁州市卫计委网站上公布。
(四)录用原则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学历层次、省三好学生或省双优生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录用人员。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2、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的将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照此次报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用护士。
3、对考试、体检等均合格的人员,在滁州市卫计委网站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4、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由院办公室、护理部具体承办,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全程监督。
五、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523966。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实施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和违反政策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