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是一所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等十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学。2016年拟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82名(准确计划由教育部于2016年年初下达)。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经导师同意且达到以下要求方可报考:
(1)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高校教师或科研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并主持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
(2)科研方面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在核心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文科五篇(理科三篇)以上;②近五年有学术著作出版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为前三位完成人)。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在复试中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所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网报时间:2016年1月10日至2月21日;网报地址: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主页(//210.46.97.212)。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须在3月2日至3月4日将以下报考材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信封上注明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和报考导师)寄送至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共计十项:
(1)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届生由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的《报名登记表》;
(2)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邮寄报名材料的考生参加复试时提供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证明信),同时需要提交各证书的认证报告(认证报告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
(4)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的复印件及清单(复试时提供原件);
(7)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成果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
(8)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不低于1500字);
(10)报考费150元。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报考材料者,其报考信息无效。
三、考试录取
1.初试
初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
初试地点:黑龙江大学;
初试形式:笔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业务课。
2.复试
(1)复试时间:初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黑龙江大学;
(3)复试形式:面试;
(4)复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与专业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生应向复试组作报告,介绍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的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等。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
3.录取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复试及格考生,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表现,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硕博连读
黑龙江大学将于2016年继续开展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具体选拔办法另行公布。
五、申请考核制招生
黑龙江大学2016年继续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六、其他
学校鼓励非定向生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原则上,招生计划2人以上(含2人)的专业,招收的定向生比例不超过50%。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经导师同意且达到以下要求方可报考:
(1)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高校教师或科研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并主持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
(2)科研方面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在核心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文科五篇(理科三篇)以上;②近五年有学术著作出版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为前三位完成人)。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在复试中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所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网报时间:2016年1月10日至2月21日;网报地址: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主页(//210.46.97.212)。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须在3月2日至3月4日将以下报考材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信封上注明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和报考导师)寄送至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共计十项:
(1)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届生由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的《报名登记表》;
(2)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邮寄报名材料的考生参加复试时提供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证明信),同时需要提交各证书的认证报告(认证报告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
(4)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的复印件及清单(复试时提供原件);
(7)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成果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
(8)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不低于1500字);
(10)报考费150元。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报考材料者,其报考信息无效。
三、考试录取
1.初试
初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
初试地点:黑龙江大学;
初试形式:笔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业务课。
2.复试
(1)复试时间:初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黑龙江大学;
(3)复试形式:面试;
(4)复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与专业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生应向复试组作报告,介绍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的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等。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
3.录取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复试及格考生,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表现,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硕博连读
黑龙江大学将于2016年继续开展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具体选拔办法另行公布。
五、申请考核制招生
黑龙江大学2016年继续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六、其他
学校鼓励非定向生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原则上,招生计划2人以上(含2人)的专业,招收的定向生比例不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