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必须在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方能报考);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二)另须具备以下条件(近五年来)之二:①取得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②在权威刊物上(学校认定的)发表至少二篇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或在全国核心期刊上或大学学报或省级学报上发表六篇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③有一篇论文被SCI或EI、ISTP、ISSHP收录;④获省、部级奖励三等奖(排名第一)或二等奖(排名前二名)或一等奖(排名前三名)或奖励(排名前六名);⑤获得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⑥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或省级品种审定(必须省级职能部门认定)1项(排名第一);⑦有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课程成绩证明;⑧正式出版科技专著(著作中有文字说明的本人撰写的部分)自然科学类达到10万字以上,社会科学类达到20万字以上。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非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为了优化我校博士生生源结构,适当限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比例,具体招生人数上限在专业目录中公布;在职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报考类别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在职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录取后一般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三、报名办法及考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1月29日(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1日-3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016年3月10日(接收报名材料截止)
2、报名要求: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报名网站(网址为//jxkh.com.cn:8080/fjauyz/reglogin.do?act=logout,请使用IE浏览器或其他浏览器的兼容模式)阅读报名须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打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经我校研招办审核确认后方可打印)。考生须在网报期限内打印登记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期间2016年3月1日—3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缴费、交报考材料(外地考生需在截止日前寄达)。未经网上报名(以下简称网报)、未在规定日期内网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考生须在网报期限内打印报名登记表。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2016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2人,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在职考生。考生须在报考前向所在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设有民教处的由民教处负责,未设民教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递交《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下称《骨干人才登记表》)进行资格确认,确认通过按我校要求参加网上报名。
4、录取类别含非定向和定向两类。拟录取为非定向考生需将人事关系(含工资关系)、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5、已通过申请-审核制方式拟录取的考生也必须网上报名和确认,报考专业须和申请-审核制拟录取专业、导师相同,未经过网上报名及确认,或报名专业与申请-审核制拟录取专业、导师不符,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审核制拟录取资格。
6、考试时间:2016年4月9日至4月11日(初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7、考试地点:福建农林大学(福州金山)。
四、报考程序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网报后,于2016年3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以受理)提交报考材料及报名考务费(160元)进行报考确认,外地考生可邮寄。
2、考生报考确认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如因材料问题影响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培养科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非定向或定向。
②考生本人签名的第二代居民身份复印件。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④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硕士生应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⑤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⑥应届硕士生需提交课程学习成绩单。
⑦同等学力者不交④⑤两项材料,但应当交证明达到同等学力水平的详细材料,并附上相关的本科学历认证报告。
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应提交《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经我校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发放准考证。
3、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外地考生的报名费请于2016年3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局寄至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50002)(汇款单留言栏需填写考生姓名和博士报名费)。本地考生可在送交报名材料时缴纳。
五、考试科目:1、英语;2、两门业务课;3、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另加试两门专业课程,须在提交的表格上注明加试科目并签字确认)
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园林规划设计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
六、学费:全程学费3万—4万,具体收费待我校相关部门确定后再公布于我院网页。
七、奖助贷体系
八、学制:4年。
九、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您一定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姓名、联系方式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清楚。
十、由于教育部2016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相关文件未下达(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我校2016年招生目录上的招生人数按111人预分配,我校将在复试前根据招生计划、生源状况、招生有关规定和初试情况拟定复试方案。
十一、联系方式:0591-83789215、83769584(黄老师,李老师)
本简章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报考有关表格下载(专家推荐书、政审表).doc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必须在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方能报考);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二)另须具备以下条件(近五年来)之二:①取得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②在权威刊物上(学校认定的)发表至少二篇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或在全国核心期刊上或大学学报或省级学报上发表六篇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③有一篇论文被SCI或EI、ISTP、ISSHP收录;④获省、部级奖励三等奖(排名第一)或二等奖(排名前二名)或一等奖(排名前三名)或奖励(排名前六名);⑤获得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⑥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或省级品种审定(必须省级职能部门认定)1项(排名第一);⑦有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课程成绩证明;⑧正式出版科技专著(著作中有文字说明的本人撰写的部分)自然科学类达到10万字以上,社会科学类达到20万字以上。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非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为了优化我校博士生生源结构,适当限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比例,具体招生人数上限在专业目录中公布;在职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报考类别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在职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录取后一般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三、报名办法及考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1月29日(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1日-3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016年3月10日(接收报名材料截止)
2、报名要求: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报名网站(网址为//jxkh.com.cn:8080/fjauyz/reglogin.do?act=logout,请使用IE浏览器或其他浏览器的兼容模式)阅读报名须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打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经我校研招办审核确认后方可打印)。考生须在网报期限内打印登记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期间2016年3月1日—3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缴费、交报考材料(外地考生需在截止日前寄达)。未经网上报名(以下简称网报)、未在规定日期内网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考生须在网报期限内打印报名登记表。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2016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2人,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在职考生。考生须在报考前向所在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设有民教处的由民教处负责,未设民教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递交《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下称《骨干人才登记表》)进行资格确认,确认通过按我校要求参加网上报名。
4、录取类别含非定向和定向两类。拟录取为非定向考生需将人事关系(含工资关系)、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5、已通过申请-审核制方式拟录取的考生也必须网上报名和确认,报考专业须和申请-审核制拟录取专业、导师相同,未经过网上报名及确认,或报名专业与申请-审核制拟录取专业、导师不符,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审核制拟录取资格。
6、考试时间:2016年4月9日至4月11日(初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7、考试地点:福建农林大学(福州金山)。
四、报考程序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网报后,于2016年3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以受理)提交报考材料及报名考务费(160元)进行报考确认,外地考生可邮寄。
2、考生报考确认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如因材料问题影响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培养科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非定向或定向。
②考生本人签名的第二代居民身份复印件。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④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硕士生应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⑤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⑥应届硕士生需提交课程学习成绩单。
⑦同等学力者不交④⑤两项材料,但应当交证明达到同等学力水平的详细材料,并附上相关的本科学历认证报告。
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应提交《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经我校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发放准考证。
3、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外地考生的报名费请于2016年3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局寄至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50002)(汇款单留言栏需填写考生姓名和博士报名费)。本地考生可在送交报名材料时缴纳。
五、考试科目:1、英语;2、两门业务课;3、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另加试两门专业课程,须在提交的表格上注明加试科目并签字确认)
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园林规划设计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
六、学费:全程学费3万—4万,具体收费待我校相关部门确定后再公布于我院网页。
七、奖助贷体系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贷体系一览表 | |||||||||
奖助贷类型 |
奖助贷对象 |
奖助贷金额 |
奖助贷条件 (或比例) | ||||||
新生奖学金 |
博士研究生 |
5000元/生 |
以公开招考方式录取硕博连读生 | ||||||
国家助学金 |
博士研究生 |
24000元/生·年 |
非定向生100% | ||||||
“三助”岗位津贴 |
助研 |
博士研究生 |
导师自筹 |
由导师或聘用单位根据参与科研实践工作量发放酬金 | |||||
助教 助管 |
博士研究生 |
津贴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由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量发放津贴 | ||||||
学业奖学金 |
博士研究生 |
农学 |
一等奖 |
12000元/生·年 |
5% | ||||
二等奖 |
10000 元/生·年 |
20% | |||||||
三等奖 |
8000 元/生·年 |
25% | |||||||
非农 |
一等奖 |
12000元/生·年 |
5% | ||||||
二等奖 |
10000 元/生·年 |
15% | |||||||
三等奖 |
8000 元/生·年 |
20% | |||||||
国家奖学金 |
博士研究生 |
30000元/生 |
品学兼优学生,奖励名额由福建省教育厅安排 | ||||||
严家显 高奖学金 |
博士研究生 |
20000元/生 |
品学兼优研究生,全校每年2名 | ||||||
国家 助学贷款 |
博士研究生 |
贷款金额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 |
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所有研究生 |
九、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您一定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姓名、联系方式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清楚。
十、由于教育部2016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相关文件未下达(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我校2016年招生目录上的招生人数按111人预分配,我校将在复试前根据招生计划、生源状况、招生有关规定和初试情况拟定复试方案。
十一、联系方式:0591-83789215、83769584(黄老师,李老师)
本简章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报考有关表格下载(专家推荐书、政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