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大学生就业,满足天津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组织实施2009年公开招考各级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本次招考公务员104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329名。4月3日已通过《天津日报》等新闻媒体和天津人事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今日开始报名。
为把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公务员队伍中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出台了多项措施,确保此次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一是进一步规范和清理报考限制性条件。指导用人单位科学编制招录计划,统一使用规范的专业称谓,避免产生歧义。严格禁止设置诸如民族、性别、身高、外形等与职位无关的限制性条件。二是部分区县面试工作全部由市派考官承担。三是进一步加大录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比例。其中,市级机关招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四是对本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西部志愿者予以适当倾斜。为鼓励、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干事、锻炼,此次招考中,本市12个涉农区县拿出部分职位,专门用于招录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志愿者计划”的大学生。同时,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西部志愿者报考其他职位的,给予适当增加笔试分数的照顾。五是进一步完善招考服务功能。对公务员招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了升级,增加了适时公布职位报考信息、手机短信提醒等功能,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六是进一步减免贫困家庭考生的相关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基础上,今年对通过面试的考生,再减免体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