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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时间:2015-12-17 15:35: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行zd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将建瓯市“金鸡大厦”项目续建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签订以下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市xx大厦住宅续建工程
  2、工程地点:xx市区
  3、工程承包范围:从第四层开始及以上部分住宅施工
  4、工程造价:约2200万元人民币(具体工程量按实际结算为准)
  5、工程内容:土建、水电、装修等工程施工
  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甲方指派 为工程现场负责人
  乙方指派 为工程现场负责人
  二、 工程质量等级:
  按国家GB5030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现行颁发的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 工程施工工期:
  1、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300日历天,以施工许可证下达后浇捣第一层楼板混凝土之日算起;
  2、 工程开工日期:2011年8月份(如有延期开工须经双方协商顺延)
  3、 发包方应做好本工程项目周边地区与政府、居民的协调工作,因甲方原因及战争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停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及乙方的相关损失费用。
  四、 竣工验收:
  xx大厦第x层开始以上住宅工程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的,乙方提交xx大厦第四层以上的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报告15日内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如到期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不予批准又不提出整改意见的,则视为竣工验收通过。
  五、 决算依据:
  1、 工程量根据甲方提供的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和价格确认函为决算依据,按现行定额计价结算,按实计算工程量。
  2、 本工程结算计价套用定额:本工程所有施工项目均按xx省最新定额套用和最新相关文件调整,人工、机械费用按国家最新政策及地方现行政策文件调整。
  3、 材料价格按xx地区当月信息价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双方确认的市场价计算。当材料市场价超出施工期间材料信息价时,应按市场价调整。
  4、 工程类别均按照三类进行取费,有施工地下室的工程按二类进行计算。(详见附件,本工程预算取费计算标准)
  5、 劳保费用按承包施工公司类别计取。(详见附件:劳保核定卡计取)
  6、 工程结算总价款不下浮。
  7、 因工程的地理环境特殊,故费用增加,双方约定人工费在最新政策性调整后再增加50%作为工程结算。
  8、 由于本工程地理位置处于市中心繁华商业区和居民区。应加强外墙钢管架安全防护,在施工前,乙方做好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审核,建设单位应依据乙方所报的施工方案签证外墙钢管架价格认证作为结算依据。
  9、 有关政策性调整的时间以本工程竣工验收时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性调整为准。
  10、 钢材、水泥、地材按实时价格确认。钢材、水泥、地材市场价超出施工期间材料信息价时,应按市场价调整并按实际到场价格加价10%计算。
  六、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乙方进场开工20天内甲方必须支付乙方备料款5% ~10%。进度款按每月25日上报工程量,甲方收到乙方上报的工程量进度单后10天内应支付给乙方85%工程进度款。若甲方未按期限付款或付款不足,乙方有权停工待款,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逾期支付达30个日历天,乙方有权按建筑成本价对本工程项目的续建及房产进行单方处理。
  2、 本工程施工完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后一个月内,甲方应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97%工程款。
  3、 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结算书(乙方仅提供金鸡大厦第四层以上的内业资料)之日起45天内完成工程决算审核,如甲方在60个日历天内仍未审核完毕,甲方应按乙方上报的工程结算价款为准付给乙方。工程结算余下3%保修金,待期满一年后十天内付清。
  七、 工程履约保证金:本工程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帀)壹佰万元整,于合同签定后七日内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以本项目工程的整个续建权对保证金进行担保,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三十个日历天内全额退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若逾期退还必须向乙方支付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退还超过六十个日历天,乙方有权单方对本工程续建权进行处理。
  八、 其他事项:
  1、 由于本工程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施工部分楼层,已施工的内容不包含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本合同的承包范围均不负责其相应的质量与资料。实施本合同前,建设单位应保证已施工内容的合格,不得因已施工内容影响本工程合同的实施。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乙方不予承担。
  2、 本工程中发生的占道施工、周边居民及有关单位的协调和与之有关的事项均由发包方出面处理,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均由发包方承担。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一切场所(包括水.电.道路三通,材料制作及堆放场所,项目部办公及施工和管理人员的住宿及后勤场所等)并承担其费用。
  4、 本项目签订合同后乙方安排进场准备工作,甲方负责办好施工许可证并承担其费用。
  5、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有补充协议,如本协议与合同范本条款有抵触的,按本协议条款执行。
  6、 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有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本协议书与该工程项目的其它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 施工任务书下达时作三方协议(银行、开发商、施工队)。
  九、 由于该项目地理位置特殊,造成工程材料产生二次三次装运费用,其费用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现场代表签证为准,并入进度款和最后决算中给予补偿。
  十、 甲方应派专人协调公安、交通、城管、环保、建设局、周边居民等一切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其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
  十一、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本工程的款项全部结清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签约代表人: 委托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