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本次招考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
2、地点: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
二、资格确认的范围
报考鸡西市公安机关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三、相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本人登录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报考职位要求“退役士兵”和“符合条件的项目生”的,需要按照黑龙江省人社厅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关于2015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项目生及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考生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到省相关认定部门先行认定后,持认定结果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3、报考职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2013年、2014年毕业的考生需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证明或本人档案所在地市(县)毕业生管理部门(或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保管档案证明。
4、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5、进行资格确认的考生需填写《2015年鸡西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资格确认表》(见附件1),表格自行下载。
6、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照《2015年鸡西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资格确认时间表》(附件2)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此通知后,请加工作QQ群:417794708进行确认,验证申请内容填写“姓名+报考单位名称+职位代码”。咨询电话:0467-2386623。
附件1:2015年鸡西市政法干警面试资格确认表.doc
附件2:2015年鸡西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资格确认时间表.xls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
2、地点: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
二、资格确认的范围
报考鸡西市公安机关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三、相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本人登录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报考职位要求“退役士兵”和“符合条件的项目生”的,需要按照黑龙江省人社厅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关于2015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项目生及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考生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到省相关认定部门先行认定后,持认定结果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3、报考职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2013年、2014年毕业的考生需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证明或本人档案所在地市(县)毕业生管理部门(或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保管档案证明。
4、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5、进行资格确认的考生需填写《2015年鸡西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资格确认表》(见附件1),表格自行下载。
6、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照《2015年鸡西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资格确认时间表》(附件2)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此通知后,请加工作QQ群:417794708进行确认,验证申请内容填写“姓名+报考单位名称+职位代码”。咨询电话:0467-2386623。
附件1:2015年鸡西市政法干警面试资格确认表.doc
附件2:2015年鸡西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资格确认时间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