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登记表
姓 名
申 报 岗 位
(设岗县、市)
申 报 学 段
申 报 学 科
黑龙江省教育厅 |
制 |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填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2、 第一页由考生报名时填写,其它由相应部门完成。
3、 学历:填第一学历,具体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等。
4、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的相关规定,填写本表各个栏目。
5、 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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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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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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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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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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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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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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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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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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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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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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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师 资 格 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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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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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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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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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服务设岗县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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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服务岗位学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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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服务岗位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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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调剂 |
□是 □否 | |||||||
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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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及工作期间奖惩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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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1. 本人自愿申请受聘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岗位,保证本人填报的相关信息真实。 2. 本人被聘用后,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相应服务地报到,并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拒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 服务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 3年服务期满,若另行择业,将做好有关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符合何种政策性加分条件(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
□1.少数民族学生,2分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5分 □3.在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2分 □4.报考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10分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10分;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获优秀的,可再加2分。 | |
加分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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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 初审意见 |
市(地)教育局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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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人保局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笔试成绩 (附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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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 复审意见 |
县(市、区) 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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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人事局(盖章) 年 月 日 |
面试成绩 (附面试 成绩单) |
考核委员会 学科考核组 主任(签名)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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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总成绩 |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 | |
体检结果 (附体检表) |
体检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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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民 政府录用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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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相关 行政部门 录用意见 |
市(地)教育局(盖章) 市(地)人保局(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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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相关 行政部门 审核意见 |
根据有关精神,同意招聘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
省教育厅(盖章)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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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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