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新余市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驻市中央、省属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8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会〔2007〕11号),现将2015年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继续教育培训
(一)培训原则: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省实行“三统一”原则:统一继续教育的时间;统一网上继续教育服务商;统一继续教育的教材。
(二)培训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6年1月31日。
(三)培训对象: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2015年*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
(四)培训内容:《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管理会计基础知识、2014年新税收政策解读、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管理政策解读、重要法律规范解读、2014年重大经济事件评述.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统一使用北京大学出版社和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本(2015)》。
(六)培训形式:
在新余地区工作,生活的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现场继续教育培训,在外地工作学习的会计人员可选择在网上参加网上继续教育,
网上继续教育,登录“江西财政”网
( //www.jxf.gov.cn/ ),点击主页左边的“江西省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图标进入学习。
网络培训承办单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北京东奥会计在线。注:网上培训需带外地的工作证明或是居住证明。
(七)其他事项:
1、培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课时内容授课,考试。
2、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3、下岗失业和纳入低保范围的会计人员减单收取集中面授的培训费。
4、培训地点:老新余高专西门(五一北路);
5、联系人:熊画梅 电话:13036281847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从去年至2016年换发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在江西会计网做了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具体换证条件可登录“江西会计”网查看。
来参加现场面授的会计人员除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必须携带一张从“江西省会计网”上下载及填写好了的《会计人员换证申请表》本人签名的地方(单位盖章或居委会盖章)后(另附近期一寸彩照一张及一张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并交到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另注:换证的具体看江西省会计网上的通知。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