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15年市级机关考试考核择优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公告
根据国家政策,为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15年市级机关(含市直属参公单位,下同)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安置营职及以下转业干部(含技术10级及以下干部,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发布)。
一、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符合在绵阳城区(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计划安置条件。
(二)对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部队担任营职及以下职务和技术10级及以下专业技术级别的转业干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记大过或留党察看以上处分,参加过“*”等邪教组织活动。
2.上年度安置中未报到的。
3.纳入绵阳城区外六县一市、省级及以上垂管部门(单位)安置的。
4.自愿到市属其他事业单位、市属开发园区和县市区安置的。
二、考试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5日—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军转办(地址: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办公楼405室,电话:2265050)。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1)填报并打印本公告所附的《2015年市级机关考试考核安置转业干部报名表》一份。
(2)本人《军官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3)国家承认学历的正式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
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规定。如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错报、迟报或不按要求填表报名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由市军转办依据转业干部档案及有关证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者,于9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持本人《军官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市军转办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考试范围:时事政治,经济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命题作文。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
3.考试时间:2015年9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本人《军官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未按时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核
根据军龄、职务、学历、奖惩、边远艰苦地区或岗位工作经历、参加作战或重大非战争军事任务等情况实行考核量化计分,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公布。按照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由市军转办依据部队移交的转业干部个人档案原始资料(表彰奖励加分须核实表彰证书或通报)进行量化评分,并于9月15日至16日报名时交本人确认。
对考核成绩有异议者,自告知本人成绩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可向市军转办提出复核申请。市军转办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对考核成绩进行复核,并于受理复核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告知本人。
(四)计分排序
考试考核总成绩=考试分数 + 考核分数。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职务、任职时间、军龄的顺序确定排序。考试考核成绩和排序情况于2015年9月24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选择岗位
选岗工作由市军转办组织,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序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市级机关安置转业干部计划等额确定选岗人员(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市军转办公布的2015年市级机关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计划范围内,转业干部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确认后不得更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
选岗后其余转业干部,由市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安置计划和转业干部综合情况进行指令性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