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江苏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得知,本次考试笔试于将9月19日、20日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具体安排为:
9月19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9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20日上午09:00~11:30 《民法学》或《文化综合》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