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结合我校实际,经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课教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职业课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㈣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8月14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在编在职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㈥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㈦公务员身份的报考人员必须签署放弃公务员身份的书;
㈧普通话等级、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㈨截止2015年8月31日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2015届毕业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㈡截止2015年8月7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㈣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㈤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㈥招聘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㈦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㈧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㈡报名地点: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毕节市七星关区翠屏路100号,西客站附近,翠屏市场旁)。咨询电话:0857-8240141,0857-8243953
㈢报名办法:
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3张。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附件2)、《招聘方案》,在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61.189.240.79/school7)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用 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到li8243953@189.cn。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学校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本校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同意且具备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它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发布的消息。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㈣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考生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交费收据到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试
种植教师、养殖教师、缝纫课教师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㈠笔试方式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3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试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毕节市教育局网站(http//bjjy.gov.cn)、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61.189.240.79/school7)上公示。
1、种植、养殖教师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取消笔试缺考和笔试成绩为零分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缝纫课教师笔试
缝纫课教师笔试为现场抽题设计制作一件缝纫作品,学校提供制作作品所需材料和工具,由专家组对考生作品现场评分。
㈡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成绩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61.189.240.79/school7)。
种植、养殖、缝纫教师面试:现场提问,由专家组对考生提问并进行评分。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通过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由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档案查阅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㈠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毕节市教育局网站(http//bjjy.gov.cn)和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61.189.240.79/school7)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㈡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低服务期限九年,九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它单位招考、工作调动等。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㈠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43953(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7-8222391(毕节市教育局人事科)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科)
0857-8248955(毕节市第五纪工委)
㈡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㈢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毕节市教育局网站(http//bjjy.gov.cn)和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61.189.240.79/school7)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㈣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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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