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效益和品质,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区内公办中小学校公开竞聘东方学校校长。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玉林
副组长:陈 艳
成 员:谢小宝 熊 俊 曹 媛 余建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发局,余建国兼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社发局、人社局和监察室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东方学校公开竞聘校长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竞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竞聘职数
校长1名,副校长2名(业务副校长、后勤副校长各1人)。
四、竞聘范围
区内中小学校具备竞聘条件的中层以上干部。
五、竞聘条件
以下条件的计算时间除年龄已有注明外,其余均以公告日期为截止日期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能力;公正廉洁,勤政务实,作风正派,严于律己,联系群众,民主意识强;
2.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熟悉学校管理的基本规律及方法,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教学能力以及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3.身体健康,校长竞聘对象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后出生),副校长竞聘对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后出生)。
(二)专业技术职称条件
1.校长竞聘对象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副校长竞聘对象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2.近三年(2012-2014年)年度考核合格(含)以上;
(三)职务条件
校长竞聘对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任校长1年以上或任副校长(或相当于副校长职务)3年以上;
2.具有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任校长3年以上或任副校长(或相当于副校长职务)5年以上;
3.具有全日制中师学历,任校长5年以上或任副校长(或相当于副校长职务)8年以上。
副校长竞聘对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任副校长1年以上或任中层干部(或相当于中层干部职务)2年以上;
2.具有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任副校长2年以上或任中层干部(或相当于中层干部职务)3年以上;
3.具有全日制中师学历,任副校长3年以上或任中层干部(或相当于中层干部职务)5年以上 。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参加竞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没有满影响期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六、竞聘程序
公开竞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量化考核、组织考察、公示、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东方学校区内公开竞聘校长采取现场报名,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7月23日(星期四)。
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高新区教文体办。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资格审查表的,一律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需带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网上下载的《东方学校区内公开竞聘校长报名表》、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资历原件及复印件,无违反计划生育和违纪违法情况证明材料(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计生、纪检部门出具)、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请应聘者自备档案袋装好资格审查需带的材料,并在档案袋上标明姓名、工作单位、竞聘的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竞聘资格。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与竞聘职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予以适当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将按比例相应核减竞聘职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竞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学校管理基本素质、组织领导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采用百分制。笔试的重点是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学校管理知识及实践运用。笔试成绩按40%折算后计入最后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星期六),地点:南昌孺子学校。
2.面试:
参加笔试的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由领导小组选定7人专家小组负责进行。面试由竞聘演讲和试题答辩两部分组成,各占50分。
(1)竞聘演讲(时间10分钟):应聘者根据个人及竞聘职位情况,撰写竞聘书,在规定时间内面向专家组进行竞聘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优缺点、取得的工作业绩和任职后的工作思路及工作目标。演讲结束后,由专家组评分。
(2)试题答辩(时间10分钟):由专家组组长提问,根据面试者应聘动机、理论水平、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表达应变能力、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形象气质等方面的表现,由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分。
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它有效分之和除以五,算出得分,并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50%折算后计入最后总成绩。
面试时间:2015年8月3日(星期一),地点:南昌孺子学校。
(四)量化考核评分
1. 所有参加了笔试、面试的人员将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及任职、职务任职年限证明材料交南昌高新区东方学校公开竞聘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进行量化打分。量化考核评分细则附后,量化考核评分总分10分。
2、量化考核评分时间:2015年8月5日(星期三),地点:高新区教文体办。
高新区东方学校公开竞聘校长总成绩计算方法:
最后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量化考核评分实得分。
笔试、面试、考核成绩记分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竞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出现成绩并列,取面试成绩高者)。高新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访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品德、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报高新区东方学校公开竞聘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程序为:1、汇报考察情况;2、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如果领导小组研究认为无适合人选,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最后结果报党工委批准。
(七)公示
对拟聘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五天。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举报。举报电话:88161448, 88161032 ,88161026。所举报内容影响被举报人拟聘的,经核属实,则取消被举报人的拟聘资格。
(八)正式任职
任前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正式聘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命并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解除聘任关系。
七、其他
1、本公告由高新区东方学校公开竞聘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
3、南昌高新区东方学校公开竞聘校长相关工作联系人:罗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88161448。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