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职称日语合格标准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大专院校,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7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省医古文古汉语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我省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和省医古文、古汉语考试合格标准均为50分,考试成绩在省内申报晋升本级别职称时有效。
三、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及时通知本人,按规定程序办理成绩通知书。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