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房地产估价师报名现场审核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和人社局负责所辖地区报考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核。省人社厅和省住建厅负责省直(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报考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核。
1. 报考信息无变化的续考人员可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接受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
2. 报考信息中学历或工作单位发生改变的续考人员,等同新考人员,按规定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3、新考人员和报考信息改变的续考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于2015年7月8日至10日前往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办理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原件(仅用于核验);
(3)不具备规定学历的考生还应提供经济(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初级以上资格证书原件(仅用于核验)。
4.外省转入的报考人员按新考人员报考,同时还须提供转入省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