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统考办字[2015]1号)文件精神,经市职改办同意,现将我市2015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8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7月31日
报名地点: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在各县市区统计局报名;由县(市、区)统计局集中报市统计局,也可直接到市统计局报名。
市统计局考试办联系电话:2931711
联系人:程留发 13468940362
(三)报考范围及条件:
全市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统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2)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统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包括助理统计师或统计员,下同)满4年;
(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6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4年;
(5)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2年;
(6)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1年;
(7)获博士学位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
3、统计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统计师或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统计师或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5年;
(4)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的,须任统计或相近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中专学历仅限县及县以下报考人员。
(四)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经本单位资格审查后由各县市区统计局统一到市统计局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本人需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及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陕价费调发[1999]24号)规定标准执行。
统计专业初、中级考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高级50元/人(试点期标准)。
教材费:初级54元,中级96元。
学习指导与习题:初级40元,中级68元。
(六)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统计局要采取有效办法,利用会议、发文件、网络和广播电视等各种渠道,扩大统计资格考试的宣传面和影响力,想法设法在生源上下功夫,认真做好各部门、乡镇、企事业的宣传工作,以便扩大生源,今年市局要将统计资格考试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2、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有较大变动,每位考生必须购买,所需数量报市局,由市局报省局统一订购。
渭南市统计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