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接省会计考试办公室通知,现将2015年度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分) |
合格标准(分)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100 |
55 |
会计基础 |
100 |
55 |
会计电算化 |
100 |
55 |
二、请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条件的考生,于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同底小一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到所在县区财政局会计股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成绩查询网站:云南省财政厅网//www.ynf.gov.cn
四、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报考时间预计为6月份,9月份考试,具体时间请留意云南省财政厅网站、玉溪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会计管理”栏目或玉溪市会计考试办公室通知。
五、联系电话:
0877-2611871(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窗口)
0877-2610907(红塔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0877-2022949 (玉溪市会计考试办公室)
玉溪市会计管理局
玉溪市会计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