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规定,在我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确定拟录取名单,对社会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按照《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规定,如果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数1.2倍的专业(类),其招生计划进行调整,该专业(类)的实际计划按实际参考人数的5/6执行(有小数点的按进一法计算),其余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计划。因电子类(中外合作办学)(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与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合作)实际参考人数41人,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与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合作)实际参考人数66人,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与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合作)实际参考人数85人,均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的1.2倍,由此三个专业的招生计划依次调整为35、55、71人。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15年5月5日-5月18日止。
5.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电话:0579-82266591 联系人:周老师
(2)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0579-82265035 联系人:章老师、唐老师 传真:0579-82230633
6.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将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批准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