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17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9月5日 |
08∶30-11∶00 |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13∶00-15∶30 |
法学基础知识 | |
16∶30-19∶00 |
价格政策法规 | |
9月6日 |
09∶00-11∶30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14∶00-16∶30 |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二)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三)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一)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
(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9∶00—6月10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6月3日9∶00—6月12日16∶00。
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为便于应试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系统会在用户注册或登陆过程中检查应试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如果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应试人员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陆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应试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应试人员通过考前资格审核后,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将向用户手机推送短信,告知应试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核,提示进行后续操作。
(二)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核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15年6月2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6月11日16∶00(各市资格审核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市应于2015年5月25日前将审核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应试人员应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
应试人员报名时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参加过考试并通过资格审核,系统直接置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
(三)报名信息修改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予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5年9月1日9∶00至9月6日14∶30。
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六)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泰安市设置考区。
五、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代码设置为: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24.
价格
鉴证师 |
05.
考全科 |
01.
价格鉴证师 |
1.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2.法学基础知识 | |||
3.价格政策法规 | |||
4.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
5.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
04.
免一科 |
01.
价格鉴证师 |
2.法学基础知识 | |
3.价格政策法规 | |||
4.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
5.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六、收费标准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75元。
七、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八、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问题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电话:010-68033566)。2015年考试仍以2010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为适应近年来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特编发了《法学基础知识》和《价格政策法规》两科补充用书。原用书与补充用书不一致之处,以补充用书为准。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