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质量员考试时间已公布,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详情如下:
(一)主城区社会考生共三次统考,时间分别为2015年5月16日,9月12日,12月5日,分上下午进行。
(二)远郊区县社会考生共两次统考,时间分别为2015年5月23、24日,12月12、13日,分上下午进行。
(三)“双证制院校”考生共两次统考,时间分别为2015年5月9日,11月28日,本科和高职院校上午进行;中职学校分上下午进行。
(四)补考专场
因2015年5月起,专业人员岗位考试实行“1+1”考试模式,为解决新、旧考试模式之间的顺利转换,对2014年参加考试需补考的考生,单独开设一次补考。补考按照原有考试模式进行,补考时间为3月21日(双证院校考生)和3月22日(所有社会考生)。此次补考仍未通过的考生,成绩不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