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2015〕47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15年度全市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及专业人员考核评价核发全国统一证书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全市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试工作,确保岗位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和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岗位考试改革
(一)推行“1+1”考试模式。2015年专业人员岗位考试实行“1+1”(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试模式改革,专业人员岗位考试均考两科,其中,“双证制院校”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学生免考专业知识。
(二)逐步推进信息化考试。在标准员岗位信息化考试的基础上,2015年对资料员(城建档案员)、劳务员、试验员、机械员实行信息化考试,考试时间不受统考时间限制,每月均可安排考试。
二、考试对象
社会培训考生:从事或拟从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具备一定的建筑类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历,年龄不低于18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双证制院校”学生:考生申报岗位应与所学专业方向一致,考生必须是本校的在校学生。
三、考试时间
(一)主城区社会考生共三次统考,时间分别为2015年5月16日,9月12日,12月5日,分上下午进行。
(二)远郊区县社会考生共两次统考,时间分别为2015年5月23、24日,12月12、13日,分上下午进行。
(三)“双证制院校”考生共两次统考,时间分别为2015年5月9日,11月28日,本科和高职院校上午进行;中职学校分上下午进行。
(四)补考专场
因2015年5月起,专业人员岗位考试实行“1+1”考试模式,为解决新、旧考试模式之间的顺利转换,对2014年参加考试需补考的考生,单独开设补考。补考按照原有考试模式进行,补考时间为3月21日(双证院校考生)和3月22日(所有社会考生)。此次补考仍未通过的考生,成绩不予保留。
四、考试报名
(一)各报考点(详见附件)在网上(重庆建设教育培训网)集中报名的时间为:
1.主城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13日;8月6日~12日;10月22日~27日。
2.远郊区县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20日;10月29日~11月2日。
3.“双证”院校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6日;10月15日~20日。
4.补考专场报名时间:2015年2月27日~3月3日。
(二)考生报名。根据考试时间和报名点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各考生应提前报名,“双证制院校”考生可直接到所在院校报名;社会考生除可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市建设岗培中心报名外,还可向各社会报考点报名。
1.社会考生: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两张1寸免冠照片。
2.“双证制院校”考生: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两张1寸免冠照片(由各学校保存,用于办理证书和存档)。
五、考试岗位
考试岗位共17个,分别是:土建施工员、装饰施工员、安装施工员、市政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装饰质量员、安装质量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城建档案员)、标准员、预算员、测量员、试验员。
六、考试内容
(一)考试科目
所有岗位考试科目均为2科,分别为基础知识(即专业知识)和岗位实务(即专业技能)。
《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上午9:30~11:30);
《岗位实务》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下午2:00~4:00)。
(二)考试题型
所有科目的题型均为单选题、多选题(含案例分析题)、判断题。
七、考试收费
按照市物价局收费许可(正本证号00044011)相关规定,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收取专业人员岗位考务费30元/科•人,报名费5元/人,专业人员岗位资格考核评审费55元/人(考核评审费补考考生免收)。考生在各报考点报名时,由各报考点代收。
八、考生资格核查
(一)社会考生资格由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审查,经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审核后,报市城乡建委备案;或直接由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审核后,报市城乡建委备案。
(二)“双证制院校”考生资格由“双证制院校”出具在校学生证明,经市建设岗培中心核查后,报市城乡建委备案。
九、考场设置
严格按照“教考分离、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置考场。建立考场和监考人员诚信档案制度,实行考场主任负责制。市城乡建委将向各考场派遣现场督考员,对各考场布置、考风考纪等情况进行监督。主城考场设置统一安排;区县考场设置,应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提出申请,并由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与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签订考场责任书后方可设置。
十、成绩管理
岗位统考成绩原则按100分制60分划定合格线,单科成绩保留一年。每个岗位的考试科目均合格后,方可核发合格证书。
十一、相关要求
(一)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实行社会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参与培训作为报考的前置条件。
(二)每位考生每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考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双证”院校考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原件)。
(四)严肃考纪考风,作弊考生考卷按零分处理;*、严重违纪考生(辱骂、殴打监考老师、督考员)除取消本次考试所有成绩以外,该考生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并通报批评。对考纪考风差的考场进行通报,两年内不在该考场开展专业人员岗位考试。
(五)严格试卷管理。对试卷泄密或丢失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考试、报名相关事项咨询请与张志远联系,电话:86555276。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