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
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成绩×20%
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合成笔试综合成绩前每科成绩上加2.5分。
笔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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