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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西省选调生待遇

时间:2015-03-18 13:37: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根据《2015年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考公告》得知,2015年山西省选调生待遇如下:

1、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正式确定为选调生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2、安排到县级机关的应届毕业生,录用后安排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锻炼2年,具体承担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工作。
3、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同级后备干部管理,进行重点培养,条件成熟的可优先或破格使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初审,报山西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取消录用。
4、省、市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
5、选调生在所录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6、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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