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思源实验学校是一所由县政府出资、香港言爱基金捐助,为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生新建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学校占地面积 84 亩,总建筑面积 3.78万平方米,共设置 60个教学班,计划招收中小学生3000名。目前,学校主体工程即将开工。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思源实验学校建设,将学校打造成省级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经研究决定,于都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任期五年,现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校长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
在江西省教育系统范围内公开招聘。
二、招聘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重德才、重公认、重业绩的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4、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关爱师生,具有团结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和办学行为规范,具有先进的教育和管理理念,具备履行校长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二)资格条件
1. 年龄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精力充沛;
3.学历及职称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4.教龄条件: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编在岗,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含)以上;
5.任职条件:竞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现任中小学校长(书记)、县(市、区)及以上直属学校副校长,且任中小学校长(书记)、县(市、区)及以上直属学校副校长等职务合计年限达2年(含)以上;
(2)现任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股级以上干部;
上述资格条件中关于年龄、教龄、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有关年龄及任职、工作年限均以个人人事档案记录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竞聘: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4.近3年师德师风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5.近3年有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四、组织领导
决定成立于都县公开招聘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敏辉
副组长:蔡兰芳
成 员:邓昌海、邹文奎、管 宏、罗慧逢
刘 奇、王爱红、王金波、黄宗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于都县教育局,邓昌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才网、于都教育网、于都电视台等有关媒体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3月3日—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于都县教育局三楼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97-6335361。
3. 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任职文件、工作业绩相关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任教经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县外人员报考的,还应提供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人保编制部门提供的正式编制身份证明。以上材料(含文字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4.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县教育局和人保局工作人员将对报名者的条件逐个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查通过的人员填写《于都县公开招聘思源实验学校校长报名登记表》。竞聘职位名额与报名人数达到1:6以上(含1:6)方可开考。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对于参加竞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查竞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学校管理基本素质、组织领导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的重点是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教学管理知识及实践运用等。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三天之内公示。根据竞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竞聘职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笔试地点:于都二中。考试全程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考试结束后,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视频回放。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通报所在单位。。
2.面试。面试采取演讲与现场提问进行,面试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先抽顺序签,再抽演讲题目,候试准备时间为30分钟,演讲时间为10分钟,现场提问时间为6分钟。面试时间:2015年3月26日;地点另行通知。
(四)加分
个人被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记2分,省级记1.5分,市级记1分,县级记0.5分。(终认定以表彰文件和荣誉证书为准,每个人取高级别荣誉称号中的一项记分,不累计加分)
(五)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及加分三项计算出后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与入闱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对外公告,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六)聘任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总成绩和考察结果终确定校长人选,在于都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正式聘任。若公示有异议且影响任职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选。任期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予以解聘。五年任期满后,可以参加下一届校长公开竞聘,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聘任。
(七)待遇
1、工资待遇。公开选聘的校长办理正式调动和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对于都籍以外的聘用校长,将参照《关于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于发〔2013〕10号)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2、其他待遇。根据聘用人员意愿,在户口迁移、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优先解决。
六、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干部招聘考试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管理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招聘具体事宜由于都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7-6335361(教育局)。
于都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3日
一、招聘范围
在江西省教育系统范围内公开招聘。
二、招聘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重德才、重公认、重业绩的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4、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关爱师生,具有团结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和办学行为规范,具有先进的教育和管理理念,具备履行校长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二)资格条件
1. 年龄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精力充沛;
3.学历及职称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4.教龄条件: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编在岗,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含)以上;
5.任职条件:竞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现任中小学校长(书记)、县(市、区)及以上直属学校副校长,且任中小学校长(书记)、县(市、区)及以上直属学校副校长等职务合计年限达2年(含)以上;
(2)现任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股级以上干部;
上述资格条件中关于年龄、教龄、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有关年龄及任职、工作年限均以个人人事档案记录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竞聘: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4.近3年师德师风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5.近3年有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四、组织领导
决定成立于都县公开招聘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敏辉
副组长:蔡兰芳
成 员:邓昌海、邹文奎、管 宏、罗慧逢
刘 奇、王爱红、王金波、黄宗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于都县教育局,邓昌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才网、于都教育网、于都电视台等有关媒体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3月3日—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于都县教育局三楼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97-6335361。
3. 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任职文件、工作业绩相关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任教经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县外人员报考的,还应提供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人保编制部门提供的正式编制身份证明。以上材料(含文字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4.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县教育局和人保局工作人员将对报名者的条件逐个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查通过的人员填写《于都县公开招聘思源实验学校校长报名登记表》。竞聘职位名额与报名人数达到1:6以上(含1:6)方可开考。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对于参加竞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查竞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学校管理基本素质、组织领导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的重点是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教学管理知识及实践运用等。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三天之内公示。根据竞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竞聘职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笔试地点:于都二中。考试全程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考试结束后,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视频回放。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通报所在单位。。
2.面试。面试采取演讲与现场提问进行,面试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先抽顺序签,再抽演讲题目,候试准备时间为30分钟,演讲时间为10分钟,现场提问时间为6分钟。面试时间:2015年3月26日;地点另行通知。
(四)加分
个人被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记2分,省级记1.5分,市级记1分,县级记0.5分。(终认定以表彰文件和荣誉证书为准,每个人取高级别荣誉称号中的一项记分,不累计加分)
(五)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及加分三项计算出后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与入闱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对外公告,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六)聘任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总成绩和考察结果终确定校长人选,在于都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正式聘任。若公示有异议且影响任职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选。任期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予以解聘。五年任期满后,可以参加下一届校长公开竞聘,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聘任。
(七)待遇
1、工资待遇。公开选聘的校长办理正式调动和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对于都籍以外的聘用校长,将参照《关于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于发〔2013〕10号)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2、其他待遇。根据聘用人员意愿,在户口迁移、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优先解决。
六、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干部招聘考试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管理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招聘具体事宜由于都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7-6335361(教育局)。
于都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