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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5-02-27 09:46: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学校概况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交通运输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等级单位,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浙江省示范高等职业学院,教育部首批“中德汽车机电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试点院校。
学校位于杭州市,毗邻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集“西湖”、“西溪”自然之灵秀,合现代化、职业化人文之特色,享有全国高职“魅力校园”称号。占地622亩,全日制在校学生8800余名,教职员工520余名,设路桥学院、汽车学院、海运学院、机电与航空学院、信息学院、运输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为浙江现代交通“大港口、大路网、大航空、大水运、大物流”五大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学校依托交通运输行业的强大优势,构建了与政府、行业、企业多方联动的紧密型合作平台,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40余个。
●学校是浙江省交通类专业设置全的高校,涵盖道桥、汽车、海运、航空、物流、铁道、轨道、港口、船舶、邮轮、机电、通信、外贸、旅游等专业群。
●学校拥有一支由教学、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教学、省优秀教师、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技术能手等领衔的一流师资队伍。
●学校构建了以“梦想计划”为实践平台,助力学生实现创业梦、升学梦、留学梦。
●学校建立完善的困难学生帮扶体系和优秀学生奖励机制,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校为学生提供设施一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让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学校为学生提供了多元化发展空间,学生毕业时,拥有相应的职业岗位技能资格证书。
●学校与5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让学生高质量就业,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薪酬在省内、全国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招生模式
自主招生模式为“校考单录”,即学校组织文化考试、素质测试,单独录取。
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专业

计划数

学制

招生对象

文科

理科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40

三年

/

40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检测监理)

20

三年

10

10

市政工程技术

30

三年

/

30

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维护与管理)

15

三年

/

15

航海技术

40

三年

/

40

游艇设计与制造

20

三年

/

20

国际邮轮乘务

45

三年

25

2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5

三年

/

45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45

三年

/

45

航空港管理(航空服务)

70

三年

40

30

通信技术

45

三年

/

45

物流管理

45

三年

25

2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0

三年

15

15

商务英语

30

三年

15

15

合计

520

/

130

390

报考条件
符合浙江省2015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取得报名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三)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其中报考航海技术和航空港管理(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详见“录取规则”中的规定;
(四)航海技术专业仅限于男生报考;
(五)报考商务英语专业,考生的高中学考(会考)英语等第成绩必须在C等及以上。
招生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3日-4月7日,截止时间4月7日16:30。
2.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本校招生网站“自主招生报名入口”注册报名(//zs.zjvtit.edu.cn),按系统提示的要求准确完整地输入个人报考信息。经确认无误,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直接打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
3.志愿填报: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文科考生仅选报我校自主招生文科类专业,理科考生仅选报理科类专业。每位考生多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不得更改。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5年4月10日8:30-16:00~4月11日8:30-19:00。
2.确认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学校文体中心)。
3.提交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
(1)《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加盖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4)《浙江省普通高中学考(会考)成绩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提供,加盖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5)近期彩色半身免冠一寸正面照2张。
4.确认方式: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校对考生信息,收取报名材料;验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复印件、《浙江省普通高中学考(会考)成绩证明》;收缴报名考试费110元,对报考资格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其中《身份证》原件请来校确认时随身携带。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或确认时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
(三)文化考试
1.考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9:00-12:00。
2.考试地点: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教学楼。
3.考试科目与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50分,三门科目总分为150分。
考生务必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准考证》原件,提前15分钟入场参加文化考试,缺少其中一证不得参加考试。
(四)学业测试
1.学校将考生的高中学考(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等第成绩换算成相应分值,三门科目满分为150分。
2.换算方式:A-50分,B-45分,C-40分,D(P)-30分,E-20分。高中学考(会考)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考生未能提供《浙江省普通高中学考(会考)成绩证明》,视作自动放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五)素质测试
1.确定素质测试入围名单。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及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专业招生计划20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专业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名单(文化考试总分相同或某个专业考生报考数不足招生计划数200%的比例,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均入围素质测试)。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拟于4月21日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测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8:30-16:30。考生务必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准考证》原件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缺少其中一证不得参加素质测试。
3.测试地点: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
4.测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职业适应性及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按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形式为面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200分,有关综合素质测试的流程、测试内容、评分标准等规定,详见《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
(六)体检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航海技术或航空港管理(航空服务)专业并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务必在2015年4月25日16:30前,将《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自行送交到本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学校文体中心),逾期不交《体检表》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七)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其中报考航海技术、航空港管理(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以下身体要求。
(1)航海技术专业:身高1.65m及以上,双眼*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达4.8(0.7)及以上,辨色完全正常。
(2)航空港管理(航空服务)专业:女生身高1.63-1.72m之间,女生矫正视力4.7(0.5)及以上,男生身高1.75-1.83m之间,男生双眼*视力4.8(0.7)及以上,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传染病、狐臭、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等各类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形腿、“O”形腿、驼背、鸡胸、塌肩、明显招风耳等缺陷;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
3.航海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学校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教学的语种。
4.考试总分为500分,由文化考试成绩150分、学业测试成绩1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0分三部分合成。
5.录取方式。根据考生的考试总分,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及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再考虑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其中航海技术和航空港管理(航空服务)专业仅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录取。
6.在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单科笔试成绩排序录取。单科笔试成绩排序:文科考生为语文、英语、数学,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英语。上述情形又相同时,文科考生按语文、英语、数学会考成绩的顺序,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英语会考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录取。
7.对不符合航海技术或航空港管理(航空服务)专业身体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对英语会考成绩在C等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商务英语专业。
8.学校于5月初开始录取,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招生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同时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学校建立招生监督和制约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对测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1)88481783。
(二)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申请报考,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其他事项
(一)各专业学制三年,学费按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具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航海励志奖学金及各类单(专)项奖学金。建立“绿色通道”帮困制度,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
招生电话:0571-88481880,88481758(含传真)
招生网址://zs.zjvtit.edu.cn
公交线路:杭州大厦67路、K67路,武林广场K192路,武林门北K348路,和睦新村313路、K313路、K372路,绍兴新村98路至“交通学院”站,由学校东门进入校区;快速公交B支1至“铭雅苑”站,由学校西门进入校区。
自驾线路:外地自驾车可由“杭州德胜”出口,往上塘高架(北)方向“勾运路”出口至好运路,或从绕城高速“勾庄”出口沿莫干山路(往杭州方向)到达学校东门。本地自驾车可沿莫干山路北向直行至学校东门,也可沿古墩路北向直行至学校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