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5土地登记代理人报名条件暂未公布,考生可参考2014年甘肃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免试条件 (二)凡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的12月31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参加注册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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