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截止2014年12月11日);
4.学习成绩优良,截止2015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5年12月31日);
5.截止2014年12月1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7.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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