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山市招生办获悉,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已启动。凡是符合条件,欲在中山市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需在12月10日前提交所需资料;不符合条件者,仍需返回原籍地参加高考。
25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发通知,明确随迁子女在中山市报名参加高考的条件。通知称,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并同时符合五项条件的,可在本地报名参加2015年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这五项条件分别是:父母一方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母一方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父母一方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含)以上;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含)以上;随迁子女具有中山市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于12月10日前,将办理完毕的资格审核表交学籍所在中学,已完成随迁子女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办理高考报名确认手续。对于无法提供完整报考材料或明显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仍需回原籍地参加高考报名。2016年起,广东将全面放开“异地高考”,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再局限于参加高职类高考。
据了解,今年是中山市实施“异地高考”的第一年,全市共有38名学生提出申请,35人通过资料审核并在中山市参加高职类高考。
25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发通知,明确随迁子女在中山市报名参加高考的条件。通知称,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并同时符合五项条件的,可在本地报名参加2015年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这五项条件分别是:父母一方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母一方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父母一方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含)以上;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含)以上;随迁子女具有中山市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于12月10日前,将办理完毕的资格审核表交学籍所在中学,已完成随迁子女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办理高考报名确认手续。对于无法提供完整报考材料或明显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仍需回原籍地参加高考报名。2016年起,广东将全面放开“异地高考”,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再局限于参加高职类高考。
据了解,今年是中山市实施“异地高考”的第一年,全市共有38名学生提出申请,35人通过资料审核并在中山市参加高职类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