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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第二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的通知(第150期)

时间:2014-11-21 13:42:00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东营、泰安、德州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根据《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以及《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定点单位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山东省建管局培训中心定于2014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组织开展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第二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第150期培训班(参加人员名单附后)。请各市相关部门及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以便所通知人员能够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建设执业师法律法规

2、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

3、现代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新技术

4、建筑构造与新材料

5、建筑设备与管道工程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11月30日下午报到,12月1日至5日培训,6日上午测试。

培训地点:济南习习居宾馆 (济南市经二纬三路24号)

宾馆联系电话:0531-86057886

承办单位:山东省建管局培训中心 

电话:0531-86032090

、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参加封闭式培训,并严格遵守学员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及培训测试不合格者,将按学习不合格处理。对无故不参加者,今后将不再另行通知。学员因事不能参加培训需提前请假,请假邮件请发送至sdejjzs@163.com。严禁冒名顶替参加学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报到时交纳教材费(含选修课教材)、资料费393元/人;食宿费210元/人·天(共计六天),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参加培训学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手册》参加学习;首次参加培训学员须携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二寸均可)1张。

4、如果所通知学员专业与注册专业不一致,以注册专业为准。

 

附件 1、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常见问题答疑

      2、培训日程安排

      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第二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第150期培训班学员名单

      4、乘车线路图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1: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常见问题答疑

一、关于培训人员、请假人员的安排:

    培训单位会根据二级建造师续期注册的时间顺序,分别安排建造师参加培训。建造师所在企业可根据每期培训班所给数量,内部调整参培建造师。对于请假人员,会重新安排培训期次,请关注注册中心网站继续教育栏目的通知。由于建造师人员众多,不受理个人调班事宜。

二、关于未注册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学习:

    未注册二级建造师如不注册不需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如近期需注册,可以自行选择有注册所在市的培训班次,报到当天,与宾馆培训班会务组联系报名,插班学习。

三、关于选修课学习:

    必修课学习完成后需有7-10天的数据整理上报时间,待必修课数据上报后即可进行选修课学习。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第二注册周期选修课培训采取远程网络教育的方式进行。由个人登录省注册中心网站(www.ljzc.net)继续教育网络管理系统学习,选修课学习结束测试合格者,经省注册中心审核无误后,进入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系统合格人员数据库。选修课学习的教学演示视频请登陆xuanxiuke22@163.com下载,密码sdxuanxiuke22。选修课网络管理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32-66781713,66781793,13626394339,15863480986。

四、山东省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工作任务划分:

    1、省注册中心负责济南、临沂、莱芜市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组织培训工作,由山东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0531-89709869、89709868、89709867)、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0531-80668704  88934817  88937354)协助工作;

    2、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培训中心负责建筑工程专业淄博、德州、济宁、枣庄、菏泽、泰安、滨州、东营、聊城市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组织培训工作;

    3、中国海洋大学培训中心(0532-85902512)负责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市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组织培训工作。

    4、二级建造师其他专业请查看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二级建造师第二注册周期 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建执函[2013]52号)。

    注:请建造师按注册单位所在市参加相应培训单位举办的培训班次。其他培训单位不接受其培训报名。

五、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

    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人员继续教育采取远程网络教育方式进行。注册两个以上专业的二级建造师,除完成主专业继续教育120学时(必修、选修课各60学时)以外,其增项专业必须个人登录省注册中心网站(www.ljzc.net)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管理系统完成规定学时学习,每增一项专业均需申请完成60学时(必修、选修课各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