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应聘人员学缘情况良好,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或发展潜力大;工作作风及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崇高的学术道德。
3、要求应聘人员所有学历均为全日制统招,统招本科起点,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4、应聘人员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需在2014年12月31日前能够获得博士学历。
6、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