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考试招录对象:
1.面向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报考者应为2014年当年毕业并于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其中,公安系统限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 8月25日(含)至1996年8月25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非人民警察职位,限18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1980年8月25日(含)至1996年8月25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2.面向“四个计划” 2014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面向“四个计划” 2014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职位,限纳入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以及我省选派或辽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简称“四个计划”)2014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
其中,公安系统限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8月25日(含)至1996年8月25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非人民警察职位,限18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1980年8月25日(含)至1996年8月25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3.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出现役人员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的招考职位,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服役前或服役期间获得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可以报考。公安系统限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8月25日(含)至1996年8月25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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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向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报考者应为2014年当年毕业并于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其中,公安系统限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 8月25日(含)至1996年8月25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非人民警察职位,限18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1980年8月25日(含)至1996年8月25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2.面向“四个计划” 2014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面向“四个计划” 2014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职位,限纳入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以及我省选派或辽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简称“四个计划”)2014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
其中,公安系统限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8月25日(含)至1996年8月25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非人民警察职位,限18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1980年8月25日(含)至1996年8月25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3.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出现役人员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的招考职位,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服役前或服役期间获得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可以报考。公安系统限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8月25日(含)至1996年8月25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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