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0月19日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18日9:00—8月4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30日—8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7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0日9:00—16日17:0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局共同负责江西考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有关规定的报考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附件2)。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个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出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报考人员索取,考后统一回收。
考试各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应试人员注意:
1.答题前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上海花千坊);
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字迹墨水笔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答题区域内作答。
四、报名办法
(一)老报考人员(即2013年成功进行网上注册登记的报考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报考人员注册页面,对照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考人员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报考人员的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报考人员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报考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审查确认的报考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报考人员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报名无效。
3、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报考人员(即首次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报考人员注册页面,对照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考人员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报考人员的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报考人员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
2、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新闻出版局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按属地原则经设区市新闻出版局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1份留存终审部门,1份交与报考人员);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出版工作年限证明1份
(5)学历查询认证证明(附件3)
免试部分科目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新闻出版局进行资格初审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联系电话:0791-87555666,咨询电话:12333)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2002年2月25日前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及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材料复印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有关资格证件的复印件、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原始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认证证明等附在报名表后面。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报考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审查确认的报考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报考人员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报名无效。
4、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本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六、有关事项
(一)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以及该报考人员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3、学历查询认证证明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7月3日
附件1
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附件2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初级: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2002年2月25日之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将于2014年7月正式毕业的高校在校本科生。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区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
4、其他符合初级报考条件的地方志编撰人员和新闻出版系统公务员。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中级: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2年2月25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将于2014年7月毕业的高校在校博士生。
8、其他符合中级报考条件的地方志编撰人员和新闻出版系统公务员。
三、在2002年2月25日前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免考“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3
学历查询认证证明
根据贯彻《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要求,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学历须按下列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1、大专及以上学历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renzheng.cscse.edu.cn)。
3.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
4.查询认证情况经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未经查询认证学历一律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