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身体健康。
2. 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少数民族县、少数民族乡以及50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详见桂政发〔2012〕34号文件)部分面向“两委”成员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 任职年限:大学生村官和党建组织员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且在岗;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编在岗3年以上;“两委”成员在“两委”班子中连续任职3年以上。
上述年龄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7月7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任职期间本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
4.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第五条所列情形的招考职位。
点击报名:2014年广西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入口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身体健康。
2. 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少数民族县、少数民族乡以及50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详见桂政发〔2012〕34号文件)部分面向“两委”成员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 任职年限:大学生村官和党建组织员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且在岗;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编在岗3年以上;“两委”成员在“两委”班子中连续任职3年以上。
上述年龄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7月7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任职期间本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
4.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第五条所列情形的招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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