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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西法律顾问考试报名程序

时间:2014-07-02 18:09: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2014广西法律顾问考试报名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以档案库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非首次报考人员),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首次报考人员)处理。

  成绩有效期1年的考试(原非滚动考试)网上报名时挂接上一年度档案库;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原滚动考试)网报档案库中包括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年度为2年,2014年网报档案库中包括2012年到2013年的档案信息。

  档案库信息不包括考生照片信息。为统一照片标准,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必须上传照片,照片格式、大小等按网报系统的要求执行。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17日上午9∶00起至2014年7月3日下午17∶00止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按要求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区直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7月3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 - 17∶00),审核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区直报名点资格审核由人事考试院和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

  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与区直报名点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推迟。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首次报考人员须携带:(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4)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年限证明原件1份(样式见附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1)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原件1份(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2)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后,直接在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按网上“网上缴费程序及相关说明”进行。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或致电易宝支付客服4001-500-800查询个人支付状态。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2014年6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14年7月13日下午17∶00止。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4年6月17日上午9∶00起至2014年7月13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照桂价费〔2005〕33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43元。

  4.票据领取。区直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4年7月21日-2014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票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更多信息请见:2014广西法律顾问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