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14〕32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城乡建委(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师注册管理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30号)精神,现将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6、7日举行,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客观题)、《物业经营管理》(客观题)、《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客观题)、《物业管理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6日 | 上午 | 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9月6日 | 下午 | 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
9月7日 | 上午 | 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
二、考试成绩管理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2科)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有关规定执行。即: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工作安排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入上海花千坊网上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6月24日9∶00至2014年7月7日 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4年6月26日9∶00至2014年7月14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入上海花千坊网上报名栏目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14年6月25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7月10日16∶00(资格审核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市应于2014年6月18日前将审核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网站打印《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应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应试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4年9月2日9:00至2014年9月5日16: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40. 物业 管理师 | 04. 考全科 | 01. 物业管理 |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2.物业经营管理 |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4.物业管理实务 | |||
02. 免二科 | 01. 物业管理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4.物业管理实务 |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上海花千坊);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13〕10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每人每科61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每人每科65元。
(四)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城乡建委(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师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