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统字[2014]16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4〕1号)和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统字〔2014〕18号)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全省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工作由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统考办”)、省人事考试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全省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务组织实施工作由省统考办负责。省统考办设在省统计局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全省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核和考试等考务工作。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公布成绩和制发合格证书。
我市统考办设在市统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统计资格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核、试卷领取、考试实施、试卷回收和收取考务费及证书发放等考务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协助统计局组织本辖区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9日。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
四、报名时间
2014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定于5月9日至6月25日。
五、报名办法
按属地原则,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统计局报名。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到市统计局办公室报名,咨询报名电话:8988565。
报考人员须填写《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见附表)一份,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分,本人近期彩色大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
各县(市、区)统计局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4年12月底止。
六、考试大纲
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七、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尽早开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有关工作,认真执行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办发〔2001〕71号)的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手册》的各项内容,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在组织考试各环节的报名、培训、参加考试等方面,热情为应考人员提供服务和方便。考试成绩查询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网页(//www.stats.gov.cn/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云浮市统计局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8日
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的通知
云人社发〔2014〕6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73号)和广东省统考办《关于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统字〔2014〕1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市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人员范围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岗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组织领导
全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的要求,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共同负责云浮市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的有关组织管理工作。
全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考务组织实施工作由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统考办”)负责。省统考办设在省统计局人事处,负责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我省成绩合格证的制发。省统考办具体负责拟定本省考试合格标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确定本省合格标准。
云浮市统计局(统考办)负责组织宣传发动、报名和资格审核、代收考务费,报名结束后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上报省统考办。
三、考试工作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运用统计方法和数据信息,分析、判断、处理统计业务和解决统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10月19日上午9:00至12:00。
3.考点设在广州市,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三)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从2014年5月19日起至6月25日止。
(四)报名办法。
按属地管理原则报考人员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统计局报名。市直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由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咨询电话0766-8988565)。
报考人员须填写《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一份,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核查,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
各县(市、区)统计局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五)报考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29号)规定标准收费。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按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不得收取其它考试报名费。各县(市、区)统计局收取的考务费,必须于2014年6月25日前全额上缴市统计局办公室。
(六)阅卷评分。
阅卷评分工作由全国统考办组织专家统一进行。
(七)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3年内有效。
参加考试并达到省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统考办核发考试成绩证明,该证明只在我省一年内申报评审有效。
(八)考试大纲。
2014年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继续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www.stats.gov.cn/tjzyjszgks/。
四、评审工作
从2009年起,全省所有申报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符合条件的成绩证明,才能参加评审。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是改革统计专业人员评价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人社、统计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合作,特别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从培养统计高级专业人才出发,认真负责,确保我市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登记表(此表可在[专题栏目-资料下载]下载)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浮市统计局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