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核
1. 现场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以及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应当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5日至16日(不含公休日)。
(1)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 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还应当于7月7日至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3) 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人员,如果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局开具的姓名、身份证件变更的证明,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信息变更和资格审核。
2. 学历认证
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报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将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学历认证的报名人员,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考生报名费用均采用网上交费形式。有关网上支付的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客服电话4001500800咨询。
报名收费标准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481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次82元。
交费手续完成后,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