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省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课实行省统考。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在黑龙江省统考同类专业中可兼报其他专业,不可跨类兼报其他专业。
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
美术类:色彩、素描、速写。
音乐类:①声乐表演专业:基本乐科(基本乐理、视唱、听音)、声乐演唱(民族、美声、通俗唱法)。②器乐表演专业:基本乐科(基本乐理、视唱、听音)、器乐演奏(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③音乐学专业:基本乐科(基本乐理、视唱、听音)、声乐演唱、器乐演奏。
编导类: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朗读、演讲、影视分析。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朗读、演讲、主持。
舞蹈类:①舞蹈编导专业:形体与基本功测试、自备剧目表演、命题即兴编舞。②舞蹈表演专业:形体与基本功测试、自备剧目表演、舞蹈表演。
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办法和录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规定,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因此,从2014年起该省学前教育专业将不再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不再组织该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学前教育专业将按文理科招生考试办法进行招生。
4.体育类报名。体育类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全省统一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该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术科考试科目分为体能三项(100米、铅球、二级蛙跳)和专项。体能三项各占20分,专项占40分,总分为100分。
(1)体育术科专项考试为(男、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套路、滑冰(500米大道)、高山大回转滑雪、游泳(100米蝶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各专项的具体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于2013年11月20日前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上公布,术科(冰雪除外)考试将在2014年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冰雪专项的术科考试将在2014年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准考证发放等事宜另行通知。
(4)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或高级中学参加高考报名。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未参加体育类报名的其他类考生不得参加上述体育类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