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函〔2014〕47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基地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5号),现将我区2014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5日 | 上午 9:30—11:30 |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语) |
下午 14:00—17:00 |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英语) |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对报名参加2014年度上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不限制报名条件,不要求考生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或其他条件。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3。
三、报名办法
2014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2月15日上午8时至3月7日下午17时。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我区2014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
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彩色照片(格式为jpg,保存空间为100kb以下)。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4年3月3日至3月7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过期后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号(雪花酒店对面),电话:(0951)6021173,604117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在线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3.近3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符合免试条件的须出具“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3月3日至3月9日。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一级笔译翻译每人每科245元,二级笔译翻译每人每科135元,三级笔译翻译每人每科12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2014年5月12日至5月21日。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有关事项
(一)2014年上半年我区只举行各级别翻译笔译考试,各级别口译考试将于下半年翻译考试时举行。
(二)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答题纸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均在答题纸上作答。
(三)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四)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相关邮购业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联系电话:010-68995947、68328249。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