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
三个科目实行连续考试、分别计时,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上一科目考试完毕,交卷后进入下一科目考试。
上半年考试时间:5月17日至5月25日;
下半年考试时间:11月15日至11月23日。
具体考试时间、场次安排由各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结合实际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选择。
考生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调换。本次考试全科目实行无纸化,不再安排电算化补考。
(三)考务日程
1.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报名截止后15日内,按规定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区合并、考试统计、考场预测、考场编排、准考证生成等工作。
2.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开始前24小时从省级试卷下发服务器中接收考试试卷信息、从考务管理系统中接收考生信息;在本地区全部考试结束后3日内通过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向省财政厅上报考生考试信息。
3.省财政厅于全省考试结束后1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www.ecz.gov.cn)或湖北省会计学会网(www.accahb.com)查询。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财政部题库和标准答案,全省统一判分,实行无纸化考试后,实现了试题客观化和评卷自动化,不受理查卷申请。
4.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起6个月内,可凭身份证、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参考书目
考试参考书目:《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2010年修订、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