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有需要复查成绩的考生,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于2014年1月10日之前到枣庄市会计管理局1128房间及时办理报送手续,过期不再予以办理。
各位考生:
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经发布,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财考〔2012〕5号),成绩复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成绩复核工作操作流程及要求通知如下:
1.考生应当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即2014年1月8日前)内,向考试所在地考区(如:济南、青岛等16个市级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并填报《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则需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及委托书原件。
2.各考区应当在2014年1月13日前,将汇总后的成绩复核申请表,核对无误后上报省考办,同时正式行文。
3. 财政部考办在收到考生申请之日起40日内,进行成绩复核工作,结束后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地方考办。
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复核结果,也可到申报地考区查询。
山东考区咨询电话
济南:0531-86078456、86150503
青岛:0532-82973019、82973017
淄博:05833-3181281
枣庄:0632-3324295
烟台:0535-6688005
潍坊:0536-2102676
济宁:0537-2397157
临沂:0539-8313849
泰安:0538-6220221
聊城:0635-8270248
菏泽:0530-5613713、5613733
德州:0534-2312391
滨州:0543-3389527、3383372
东营:0546-8231656
威海:0631-5235610
日照:0633-331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