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3]91号),福建省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5月24日至25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5月24日 | 上午9:00-12:0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下午14:00-16: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5月25日 | 上午9:00-12: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一)2014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2)。
(二)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指取得人事部门用印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的函》(建规函[2010]22号)的文件规定,凡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3)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和公务员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21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新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后,打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在网上报名系统内下载并填写《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以下简称《业绩证明》),《报名表》及《业绩证明》经本人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续考人员和申请增项专业考试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无变更的不需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审核
1.新考人员须于2014年1月15日至21日(不含18-19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3)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业绩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报考条件中(一)3的还需提交《福建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6)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还需按免试条件要求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7)所在单位为分公司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所在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在《报名表》上加盖总公司公章。
2.续考和申请增项专业考试人员报考信息无变化的可在网上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的,应于2014年1月15日至21日(不含18-19日)持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连同《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
3.纸质申报材料要求采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
4.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记入个人信用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视情约谈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情节严重的,将列入资质检查红色监管通道。
(三)网上缴费
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现场审核后于2014年1月29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的网上缴费功能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136号)的标准执行,具体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5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0元/科。报考人员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菜单栏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方可全部完成。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5月14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四、考试有关事宜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为合格,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为合格,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二)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和矿业工程),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其他事宜
(一)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应于2014年2月17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等报考材料汇总,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二)2014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我省共设十个考区(省直及各设区市各设一个考区),省直考区考务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承担,各设区市考务工作由市建设局(建委)和市公务员局共同承担。
(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统一印制并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者)。
(四)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书店购买,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公寓307、305室;电话: 0591-87615694、87610301。
1.2014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专业对照表
3.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报名点联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