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部分试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答题前请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2.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3.请先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然后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4.本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150分钟,其中阅读资料参考时限约为3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约为120分钟。
给定材料
案例一
2004年,上海各级工商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1039件,罚没款822万元,有力地规范了上海的广告宣传秩序。为进一步惩戒违法主体,维护消费者权益,昨天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布2004年上海工商部门查处的十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北京九九方元保健品经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布虚假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2004年6月以来,该公司利用媒体、宣传册等宣传“富硒灵芝宝”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中夸大了产品的功效,称“适合各个时期的肿瘤患者”、“明显降低肿瘤复发与转移的几率”、“全国服用肿瘤患者数已超过50万”等,严重误导肿瘤患者。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000元。
案例二
上海教卫进修学院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案。2004年7月,该学院利用媒体发布“航空乘务员就业培训班”,称可以“保证入选学员顺利进入民航系统就业。”实际上无任何单位授权该学院开设航空乘务员培训班,以及定向就业招生,学院无法保证入选学员进入民航系统就业。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8600元。
案例三
上海林赛娇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2004年3月,该公司利用报纸发布广告宣传“肠清茶”保健食品广告,广告超出批准的保健功能范围,称“毛孔变小、皮肤细腻,失眠得到改善”。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4000元。
案例四
上海智绘生物医学研究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药品广告案。2004年6月,该公司为其经销的“东方灵芝宝”灵芝胶囊药品自行设计并散发印刷品进行广告宣传,称这种药品可以“治癌、抗癌”,而这种药品实际经批准的药理作用与“治疗癌症”无任何关系。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五
上海金谷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发布虚假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该公司在明知其产品核定的保健功能为“改善记忆、抗疲劳、延缓衰老”的情况下,利用产品的成分进行虚假的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以为产品“对脑萎缩、老年痴呆”等疾病有治疗作用。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六
上海中科敬业生化技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2004年2月,该公司在本市报纸发布“中科甲尔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的“溶解沉积在血管内壁的血斑、血栓,疏通血管经脉;调节血粘”等内容,超出了该产品实际被批准的保健功能范围,误导了消费者。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300元。
案例七
上海可丽可心保健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减肥产品广告案。2004年2月,该公司在本市某报纸发布广告,称“一个月减肥20斤,两个月40斤”,“45天就能减30斤”,并少减一斤可全额退款,这些说辞无相关证明,片面夸大产品减肥效果,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00元。
案例八
上海南洋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2004年5月,该医院通过其擅自发布的印刷品,大肆进行治疗尖锐湿疣、淋病等性病的医疗广告宣传,并含有“保证治愈”的内容,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0元。
案例九
上海杨浦区医联门诊部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案。2004年9月,该门诊部利用报纸发布医疗广告,称其推出的“光子减肥”项目,“只需,终结漫漫减肥路”,“只需一小时,做到想减哪儿就减哪儿,让您真正拥有永久苗条的身材”,误导了消费者。
2004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消费警示:“灵芝类保健食品不具有任何治疗作用,同药品有质的区别。”
首都经贸大学广告研究所所长杨同庆说,类似灵芝类保健食品宣传就是虚假广告。虚假广告是在广告活动中采取欺骗的方法或者引人误解的陈述,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主要内容做不真实宣传、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在目前针对虚假广告的“一片喊打”声中,矛头多的指向了虚假药品广告,食品、日化用品、房地产、教育等领域也存在严重的虚假广告现象。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报了五类虚假广告的主要违法表现
房地产:除了未标明开发企业名称、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等一般性不规范行为外,主要是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
医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在对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文章中出现医疗机构详细地址、电话、联系办法等广告宣传内容,或者在发表有关文章的同时,在同一版面发布有关医疗机构的广告;广告内容严重超出《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以科室或者专科门诊的名义发布广告;违反规定发布治疗性病广告;证明文号、有效截止日等不规范行为。
药品: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为治疗肿瘤药品、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药品及计划生育用药发布广告;含有有奖销售、让利销售及馈赠、降价等违法促销内容;广告中无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及广告审批文号;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
保健食品: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使用医疗机构、医生、患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及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无保健食品标记和批准文号。
化妆品: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化妆品名称、制法、成分、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表现;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等等。
三、申论要求
(一) 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条文式地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几个主要问题。(20分)
(二) 请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对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要分条列款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条理性。(30分)
(三)请自拟标题,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不少于1200字的篇幅进行论述。可全面论述,也可就某一方面重点论述。要求中心明确,论点正确,论据充分,论证深刻,有说服力。(50分)
案例九
上海杨浦区医联门诊部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案。2004年9月,该门诊部利用报纸发布医疗广告,称其推出的“光子减肥”项目,“只需,终结漫漫减肥路”,“只需一小时,做到想减哪儿就减哪儿,让您真正拥有永久苗条的身材”,误导了消费者。
2004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消费警示:“灵芝类保健食品不具有任何治疗作用,同药品有质的区别。”
首都经贸大学广告研究所所长杨同庆说,类似灵芝类保健食品宣传就是虚假广告。虚假广告是在广告活动中采取欺骗的方法或者引人误解的陈述,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主要内容做不真实宣传、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在目前针对虚假广告的“一片喊打”声中,矛头多的指向了虚假药品广告,食品、日化用品、房地产、教育等领域也存在严重的虚假广告现象。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报了五类虚假广告的主要违法表现
房地产:除了未标明开发企业名称、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等一般性不规范行为外,主要是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
医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在对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文章中出现医疗机构详细地址、电话、联系办法等广告宣传内容,或者在发表有关文章的同时,在同一版面发布有关医疗机构的广告;广告内容严重超出《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以科室或者专科门诊的名义发布广告;违反规定发布治疗性病广告;证明文号、有效截止日等不规范行为。
药品: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为治疗肿瘤药品、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药品及计划生育用药发布广告;含有有奖销售、让利销售及馈赠、降价等违法促销内容;广告中无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及广告审批文号;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
保健食品: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使用医疗机构、医生、患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及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无保健食品标记和批准文号。
化妆品: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化妆品名称、制法、成分、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表现;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等等。
三、申论要求
(一) 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条文式地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几个主要问题。(20分)
(二) 请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对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要分条列款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条理性。(30分)
(三)请自拟标题,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不少于1200字的篇幅进行论述。可全面论述,也可就某一方面重点论述。要求中心明确,论点正确,论据充分,论证深刻,有说服力。(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