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石门县县、乡(镇、区)、村(居委会)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状。至此,全县66.06万亩耕地有了“保护伞”。
石门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0.98亩,耕地保护工作显得极为重要。为全面完成耕地保护目标管理任务,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该县政府与20个乡(镇、区)政府、乡(镇、区)政府与353个村(居委会)分别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状。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监督与检查乡(镇、区)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分别于年末对其执行责任状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年终评比,耕地保护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未完成耕地保护目标管理任务的乡(镇、区),不能参加评先,同时该局有权冻结该单位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乡(镇、区)政府还规定,凡完成耕地保护目标管理任务较好的村(居委会),乡(镇、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石门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0.98亩,耕地保护工作显得极为重要。为全面完成耕地保护目标管理任务,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该县政府与20个乡(镇、区)政府、乡(镇、区)政府与353个村(居委会)分别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状。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监督与检查乡(镇、区)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分别于年末对其执行责任状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年终评比,耕地保护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未完成耕地保护目标管理任务的乡(镇、区),不能参加评先,同时该局有权冻结该单位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乡(镇、区)政府还规定,凡完成耕地保护目标管理任务较好的村(居委会),乡(镇、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